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用人单位再现奇葩证明 毕业证、学位证无法证明学历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央广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用人单位再现“奇葩证明” 毕业证、学位证无法证明学历

  央广网贵阳11月21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称,日前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各单位要求我校开具相关入学证明、就读证明、毕业证明等材料的统一答复》引发舆论关注。答复中称:“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并且可以通过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唯一指定网站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校验,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高校为何公开回函反对用人单位开具学历证明?

  贵阳中医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谢譞表示,毕业生手中的学位证和学历证以及档案当中的材料,足以证明其在校学习的经历,而用人单位要求开具这样的一纸证明,无疑给毕业生和学校都造成了负担。之所以发布这一通知是由于近两年不断有学校毕业生按照单位的要求来到学校开证明,其中也不乏已经毕业工作多年的学生。

  谢譞告诉记者,据她了解,前来学校开具证明的毕业生所在单位包括各个行业,而大部分学生开证明或许与用人单位的档案管理相关。“个人档案里没有高考报名登记表、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单位就要求学生回来开这种学历证明。我分析是学生毕业这么多年,可能当年的学生档案里确实没有这些东西,当年的档案不是很规范。”

  2001年我国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而学生的学历信息也完全可以在相关网站上进行查询以核实其学历真伪。但是不少用人单位明知这一情况,却仍然要求学生返回学校开具证明,这样的做法让谢譞无法理解,“现在学信网上能查到,有些单位可能知道就叫学生在网上查,但有的单位即使学生在网上查了,有在线验证报告,他们也不认,要求学生过来开证明,学生也觉得奇怪,手上有东西为啥还要回来开?”

  近年来奇葩证明接连引发舆论关注。而高校毕业生明明手握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用人单位却仍然要求返回毕业学校开具入学证明、就读证明、毕业证明等学历证明材料,这让不少人觉得和此前媒体曝光奇葩证明无异。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位证、毕业证究竟能否证明毕业生的学历?

  一位去年刚刚入职的某高校毕业生小付(化名)告诉记者,在应聘入职之前,的确有一些单位需要毕业生提交除毕业证、学位证之外的证明材料,但可以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进行查询打印。“去年上班要准备一些有关材料,我正好加了一个群告诉我一步一步怎么做,弄了一个(学历信息)交上。”

  另一位曾经通过学信网查询并提交自己学历信息的在校大学生小张表示,通过该网站查询,可以显示个人的在校时间、毕业专业等非常详细的信息。“上面有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毕业年份、毕业专业、班级这些信息,如果还没有毕业,上面会有预计毕业时间还有现在学校的一些信息,相当于佐证了毕业证书的真伪性。”

  贵阳中医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谢譞表示,类似情况在不少高校都有存在,此前贵州省内包括贵阳学院、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高校也曾针对此类学历证明发布过通知。而贵阳中医学院通过官网发文,想呼吁各用人单位能够取消类似没有意义的证明。“不是说学生的手上只是一纸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还有很多能证明他的成长经历的连续过程,主要是告诉社会各个单位,不要为难学生,让他们回来开这种没有必要开的证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表示,一定意义上讲,学校颁发的学位证和毕业生是最具有证明力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学位证和毕业证是国家通过相关的像国务院颁发的学位条例还有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学校对于修满学业、能够合格的予以毕业的学生代表国家所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是最有证明力的也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足以用学位证和毕业证证明学生的学习经历和学习能力及达到的水平。”

  姜颖认为,之所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开具额外的学历证明,这与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不诚信行为,以及用人单位不愿自己辨别真伪不无关系。“既然有这样的法律证明文件,配套的像学信网可以进行查验,就应该按现有的制度程序去办,提高辨别能力就可以。”

  而在首都经贸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陶文忠看来,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学历存在怀疑,要求开具相关证明,是出于正常合理的动机。但贵阳中医学院等高校面临的类似情况,无疑反映出一些用人单位在管理上有待改进。“一些用人单位人力管理部门更愿意用一些传统的、偷懒式的管理方式,通过不同的信息之间相互验证能够证明,同时他希望学校来共同承担责任,反映出一些用人单位人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或责任心,尤其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承担,确实在一些地方有问题。”

中国法制网摘编 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