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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七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玉林检察  字体大小[ ]

  近日,玉林市兴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包宝成、杜长伟、耿其生、项春建、苏忠、王德喜、宋宁博等七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玉林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七名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包宝成等6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在兴业县城隍镇进行拆解废旧蓄电池提炼铅生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项春建明知包宝成等人无资质仍租赁土地为该团伙建厂提供帮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黄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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