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金薇)2020年5月19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6日至12日间,被告人张某某因嫌停放在其居住小区北门的私家车,耽误其走路,遂使用随身携带的摩托车车钥匙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的奔驰轿车、王某乙的大众迈腾轿车、王某丙的奇瑞风云轿车、孙某某的大众速腾轿车引擎盖、后备箱等乱划。经敦化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划损车辆受损部分修复费用总计人民币为17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与四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破坏社会秩序,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依法没收作案工具钥匙二把。
法官提醒划车人:凡事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想想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千万不要一意孤行、肆意胡来,一旦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提醒停车人:
1.停车时尽量将车停靠在车位里,不要占用他人车位,在其他可停车的地方停车时,不要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文明、规范停车,与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
2.在自己爱车的明显位置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以方便他人联系移车。
3.如果车位被他人占用切忌划车,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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