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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两聋哑青年不思悔改再次抢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李勇 聂元春)90后詹某洪和80后王某云均系聋哑人,二人曾经均因抢夺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二人不思悔改,相互邀约疯狂实施抢夺犯罪。近日,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詹某洪、王某云各有期徒刑四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作案工具无牌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

  经贡井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詹某洪和王某云因犯抢夺罪被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2012年10月刑满释放后,二人纠集在一起再次商量“重操旧业”。

  詹某洪和王某云经过商量策划踩点,从2013年9月起,二人先后在贡井城区、简阳市东城新区、荣县西门车站、汇东新区等地,瞄准车主等红绿灯和在路边临时停靠的机会,利用车主粗心未及时关闭车窗,由王云驾驶两轮踏板摩托骑车从受害车辆通过,坐在两轮后座的詹某洪伸手从窗户抢走被害人财务,然后二人快速逃离现场。到2013年10月,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二人共计抢夺作案10起,抢得现金、“三星”、“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600余元,所获赃款、赃物被二人平分后挥霍。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3年11月初,詹某洪、王某云被公安机关抓获,终结了其疯狂的行为。(讯息来源:贡井区人民法院)

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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