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跳出历史周期率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性问题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威远县法院判决 程序有暇疵 过户有效

发布时间:2015-03-15  来源:中国法制网  字体大小[ ]

四川省威远县国土局变更国有土地所有权

不需要所有权人同意

内江市、威远县两级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

拒收受害人证据、拒绝证人出庭作出枉判

  我是原威远县威乐有机化厂法人代表XXX,四川人,我于1995年在四川威远县开办了威远县威乐有机化厂,并经该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得1445.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因威远县地方环境恶劣无法继续发展,我厂经县政府处置后无法再经营,场地一直出租。在2006年,我厂的2亩多土地被威远县国土资源局非法变更登记,变更给了他人!而当时作为所有权人的我全然不知。直到2011年初,因场地租赁方交费时我才发现,我的1445.3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已逆变他主!

  在所有权人没有在场也未委托他人、仅有第三人单方办理、缺乏所有权人资料和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且不具备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威远县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变更登记、侵占我的1445平方米国有土地,我多次找到威远县人民政府、国土局要求恢复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威远县人民政府不但不查清事实纠正错误,反而避护其违法行政行为。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要求撤销威远县人民政府的违法土地变更登记行政行为。程序违了法理应无效,在大量的、清晰的事实依据面前,然而威远县人民法院和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令人咋舌——“程序有暇疵,过户有效”。这样的判决,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行政审判的被告就是当地政府以及行政机关,而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威远县人民政府违法行政行为再拖上法院制造冤假错案。地方政府把法院拉下水,让法院跟着一错再错!

  无论是威远行政部门的失职失责违法违规,还是法院的误判枉判,都构上了行政乱作为、渎职,更给我企业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个人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在党中央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此特恳求上级组织、领导核实调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为民作主,还事实一个真相,按政策法规挽回给我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

  具体事实详情请关注后续---

  点击链接查看:

  威远县国土局变更国有土地所有权 不需要所有权人同意

   行政诉讼,公民胜算有几何?看威远县一起行政诉讼案

  四川省威远县政府文件之滥 成了诈骗者的工具

 

中国法制网责任编辑王志斌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