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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暂放好友包里 结果好友拿着钥匙入室盗窃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吴珍珍)朱某与张某住在同一小区,因平时都带着自家的小孩在小区玩耍而相识。而就在张某生日的那一天,家里的金镯子不翼而飞了。

  张某仔细回想,家里也没有来外人,放在卧室抽屉里的镯子怎么会不见了呢。想来想去,怀疑到前一天一起吃饭的好友朱某了,因为没有带包,将家里的钥匙放在了朱某的包里,第二天才问朱某要回,遂打电话问朱某是否拿走了她的金镯子。朱某失口否认,张某随即说要报警,朱某因为心里害怕就承认是其用张某放在她包里的钥匙去张某家将金镯子偷走了。随后张某便报警了,警察将朱某传唤。在派出所,朱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张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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