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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藐视法庭纪律?司法拘留不留情!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张新丽)法庭上原告与被告之间唇枪舌战、争锋相对是常有的事。在昌吉市法院,原告竟然当庭殴打被告,最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019年7月25日上午,昌吉市法院依法对尚某与张某离婚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尚某与被告张某发生言语冲突。其间,尚某情绪激愤,突然冲出自己的座位,当庭动手殴打被告,这一幕让现场人员始料未及,主审法官立即制止原告的行为。尚某事后称:我被她说的太气了,我控制不住自己才打的!

  本案中,原告尚某在庭审期间,不能控制情绪,而大闹法庭,殴打诉讼参与人,属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更加侵犯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尚某因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案件的专门场所。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进入法庭,参与或旁听案件,应当遵守法庭秩序,这是尊重法制权威,保障审判活动正常开展,保护法庭安全的要求。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是不能碰触底线的,我们要遵守法律,否则,只会让自己因此而遭受处罚。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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